嘉義縣大林鎮社團國民小學104學年度午餐廚工甄選簡章
一、遴選依據
1.嘉義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。
2.嘉義縣中小學學校午餐工作手冊。
二、報名資格:
1.甄選名額:正取一名。
2.需熟識烹飪工作,具有中餐丙級廚師證照者優先錄用。
3.健康檢查合格(三個月內於公立醫院或衛生所證明無精神病、性病、肺結核、 A 、 B 型肝炎、皮膚病、梅毒血清、及尿液、糞便檢查正常者。可於錄取後二週內補證,如有不符規定,取消錄取資格)。
4.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錄用。
5.具研發菜色及烹調技術改進熱忱者。
6.具與人合作及高度配合意願者。
7.衛生習慣良好者。
8.同意簽訂雇用契約者。
三、工作時間地點:
1.工作時間:自 104 年 08 月 30 日至 105 年 01 月 20 日及 105 年 2 月 10 起至 105 年 6 月 30 日止。每日上午 8 時至下午 2 時;放假日(含國定假日)不上班,但需配合學校行政工作。
2.工作地點:嘉義縣大林鎮社團國民小學 (地址:嘉義縣大林鎮三角里下林頭 51 號) 。
四、工作內容:
1.食材之搬送、清洗、處理、烹飪、和調理等作業。
2.菜餚之配送與搬運,剩餘菜餚與餿水之處理。
3.廚房內外環境整理、設備清潔與餐具清洗等。
4.其他由學校臨時指派之工作。
五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(學校上班時間內)至 104 年 7 月 30 日下午 3 時止。
六、報名方式:親自至本校總務處,逕洽總務處報名。
(本校地址:嘉義縣大林鎮三角里下林頭 51 號。電話: 05-2952504-04 )
七、繳驗表件:
1.報名表 1 份。
2.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3.中餐丙級以上廚師證照(正本繳驗後影本存查)。
4.104 年度健康檢查證明(正本及影本,可於錄取後二週內補交)
八、甄選日期:104 年 07 月 31 日上午 10 時開始。
九、甄選方式:
1.面 試: 100%。含敬業態度、健康儀表、餐飲專業知識與素養、衛生常識態度等、配合行政能力及意願等。
2.現場操作: 20%。﹝衛生習慣等。﹞
十、錄取公告:
1.時間:甄選當日下午七時前公布於網站(http://www.stps.edu.tw/),並另行電話告知。
2.正取人員應於錄取公告後翌日上班日上午 09 : 00 前至本校總務處報到,逾期以棄權論,由備取者依序遞補。正取人員應於錄用後二週內繳交廚工體檢合格證明書一份,不合格或逾期均以放棄論,由備取者依序遞補,並不得追討服務薪資。
3.正取人員,自正式上班日起試用期一個月,如果試用期間不及格即予解聘,由備取人員遞補。
4.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校所需,本校得斟酌情況錄取從缺。
十一、附則:
1.繳交之證明文件,如有不實者,除取消甄選資格外,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負全責。
2.錄取者在本校任職期間,應配合校方依實際需要作職務調整。
3.薪資:月薪 16700 元,於月底一次發放。寒暑假不支薪。
4.錄取者在本校任職期間,工作表現良好,得以優先續聘。
5.其他未盡事宜,依嘉義縣政府臨時人員工作守則之規定辦理。
嘉義縣大林鎮社團國民小學 104 學年度午餐廚工甄選報名表
報名編號(由學校填寫):
姓 名 |
|
性 別 |
|
貼相片處 (請貼最近三個月正面脫帽二吋相片) |
|||
出生年月日 |
年 月 日 |
身分證字號 |
|
||||
聯絡電絡 |
|
手 機 |
|
||||
通訊地址 |
|
||||||
最高學歷 |
|
||||||
證照字號 |
|
||||||
現 職 |
|
||||||
廚 師 相關經歷
|
服務機關 |
職稱 |
起迄年月 |
主要工作內容 |
|||
|
|
|
|
||||
|
|
|
|
||||
|
|
|
|
||||
|
|
|
|
||||
廚工資格證件審查表(以下由學校審查人員填寫)
證件名稱 |
審查結果 |
備註 |
國民身分證 |
□符合 □不符合 |
|
丙級(以上)中餐烹調技術士證照 |
□符合 □不符合 |
|
審查人員簽章: